前几日,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的《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》,共有14项大气污染防治技术(含VOCs治理技术)被列为低效类技术。这些技术因存在处理效率低、运行稳定性差、二次污染风险高或技术经济性差等问题,被限制或禁止在特定领域应用。相比于去年即2024年发布的版本,2025版目录将之前的"限制类"和"淘汰类"统一称为"低效类技术",数量由18项减少为14项。但实际低效技术内容与2024年版基本一致。下面我们做了总结分类,做了一份速查表,如下:
【涉VOCs类低效技术总结】
VOCs治理类低效技术(5项)
1.VOCs洗涤吸收净化技术
技术缺陷
仅对水溶性或有酸碱反应性的VOCs有效。 排除范围
非水溶性VOCs治理禁用。 2.VOCs光催化及其组合技术
技术缺陷
反应速率慢、处理效率低,产物不明。 应用范围
禁止用于有组织排放VOCs治理(恶臭治理除外)。 3.VOCs低温等离子体及其组合技术
技术缺陷
降解不彻底、生成臭氧等二次污染物。 应用范围
全行业VOCs治理禁用(恶臭治理除外)。 4.VOCs光解(光氧化)及其组合技术
技术缺陷
光电转换效率低,处理效果差。 应用范围
全行业禁用(恶臭治理除外)。 5.无控制系统的VOCs治理技术
技术缺陷
燃烧、冷凝等设施未实现关键参数自动调控。 视同低效
建设不规范即视为低效技术。
当然,生态环境部通过明确低效技术目录,旨在推动企业淘汰落后设施,转向高效稳定的治理技术。
【小编有话】
针对本目录的政策要点理解与合规建议,有如下几点分享或总结:
1.低效技术定义
并非完全禁用,但需严格限制在“排除范围”内使用,否则视为违规。
建设不规范(如缺失控制系统、关键组件)直接视同低效技术。
2.替代方向
除尘
推广烧结机头袋式除尘、陶瓷纤维滤管尘硝协同技术。 VOCs治理
优先采用吸附脱附(沸石、树脂、活性炭)+燃烧(蓄热型或催化型)、直接燃烧等成熟技术,入上述能耗高投资大不低碳,建议关注新技术如电化学催化等技术。 3.企业责任
需排查现有设施是否属于低效类,在设备更新中优先淘汰受限技术。
新改扩建项目严禁采用淘汰类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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